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防局(简称市民防局)。市民防局是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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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本市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职责,强化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的管理。
2.加强组织本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快民防教育培训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的建设,加强民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强化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
3.强化为中央在京单位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安全使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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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编制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大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三)负责本市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五)拟订本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依法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北京市人防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
(六)制定本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制定本市民防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本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民防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管理;负责民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负责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十)负责本市民防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区县管理民防部门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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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编制本市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民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程建设处。
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及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编制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承担重大人防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处。
承担本市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承担人防工程地理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五)指挥处(应急管理处)。
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拟订本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承担人民防空行动的组织计划工作;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承担北京市人防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管理、维护;参与人防指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验收;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和培训;组织开展民防指挥训练;承担民防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参与有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六)通信处。
拟订本市民防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七)宣传教育处。
承担本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面向市民、领导干部的相关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编制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材,利用公共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承担民防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民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民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八)计划财务处。
承担本市民防中长期建设规划资金保障工作,编制和调整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全市人防防护体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立项申报等工作;承担有关民防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民防综合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区县管理民防部门领导干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简称武警学院),1981年4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公安部部属现役高等院校,主要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承担着我国维和警察、维和警察防暴队及驻外警务联络官的选拔培训工作,同时担负着公安现役部队师职以上干部进修和公安部各类短训班的培训任务。建院以来,在公安部党委和部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部有关业务局的指导帮助下,学院不断发展壮大,为部队培养输送了大批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为社会各界培训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国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付出了积极努力,为部队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学院为正军级单位,管理体制为院、系、队三级,设有14个部系(室),即训练部、政治部、院务部、科研部、纪检审计室、基础部、边防系、消防工程系、消防指挥系、警卫系、部队管理系、进修系、维和培训部、成人教育培训部。训练部、政治部、院务部、科研部、纪检审计室为学院机关,分别负责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行管后勤保障工作、学术科研工作和纪检审计工作;基础部负责全院的基础课教学;各系为教学实体,其中进修系负责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师职以上干部的培训工作;维和培训部对外称中国维和民事警察培训中心,负责维和警察、维和警察防暴队、警务联络官等培训工作;成人教育培训部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班学员的管理工作。
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专科教育为补充,同时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函授教育。研究生各专业学制三年,本科学制四年,干部专升本、干部大专学制二年,战士大专学制三年。 现设有边防情报学、消防指挥学、警卫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消防安全技术及工程、军事法学、消防材料学、边防战术学等8个学术硕士学位专业点,警务硕士、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边防管理、边防指挥、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电子信息工程、火灾勘查、核生化消防、警卫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抢险救援与指挥等10个本科专业;边境管理、边防检查、消防管理、灭火指挥、防火管理、警卫、部队财务会计、参谋业务、部队政治工作等10个专科专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开设消防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法学3个本科专业和消防管理、计算机应用、法学3个专科专业,函授教育开设边境管理、消防工程、法学3个本科专业和消防管理、边境管理2个专科专业。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科教兴国”和公安部“科教强警”战略方针,坚持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高素质人才,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
规章制度,推进自主创新,加强学术研究,办学层次得到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0年8月正式启动申研工作,到2006年,学院共申办研究生学科专业点7个,实现了学院办学层次的新跃升。2001年,学院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健全科研管理机构,加强学术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管理,使学术科研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国家“九五”攻关项目“油罐火灾灭火指挥计算机模拟训练系统”,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城市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等一批质量较高的学术科研成果。学院学术科研窗口《武警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学院有7项成果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1项成果获河北省自然科学奖,28项获公安部软科学奖,1 项获河北省第三届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专著奖,2项获河北省第四届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专著奖,2项获河北省第四届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00余篇,其中有153篇被SCI、EI、ISTP检索。建院以来,出版各种专著、教材240多部,其中有18部教材获公安部优秀教材奖;3项教学成果分获公安部一、二等奖;1项被公安部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教学成果奖;7部教材、2套图书在全国警察学会管理学科优秀图书评选中获奖。 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从1993年起先后组团或随团出访了法国、英国、俄罗斯、新加坡、美国、日本、瑞士、韩国、古巴、巴西等多个国家,接待了法国、俄罗斯、日本、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来访,并与法国民防学院、英国中部兰开大学等有关院校和学术组织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新生入学后,经复检、复审合格,即取得学籍、军籍,统一发放警服、军人津贴和伙食费,并视成绩状况发放奖学金,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即为干部,统一分配到公安边防、[2]消防、警卫部队工作,见习一年后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
总体来说还可以吧,我有同学在那,伙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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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防局(简称市民防局)。市民防局是负责本市人民防...
文章不错《民防局是干什么的-》内容很有帮助